啐啐唸:能不離不棄的照顧,且照顧那麼久,是要付出多少的心力,有多少的心酸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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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,要活的有尊嚴,不是也應該,走的有尊嚴嗎?
1963年9月,北一女中,校隊指揮王曉明,上學途中 被計程車撞到,全身癱瘓,喪失行動能力,俗稱植物人
車禍沒多久,美國有一間醫療機構,要給王家10萬美金 請求王家,把王曉明捐給這間機構,作為,研究的對象
身為曉明的父母,怎麼可能把女兒,送去手術台上切割 怎麼可能放棄女兒,讓她孤單一個人,在外地對抗病魔
他們也知道,捐給美國機構,對曉明,是復原的好機會 但是,也有可能,從此就會,永遠的失去曉明的生命。 因此他們拒絕了,美國醫療機構的請求,自己來照顧。
在父母的經濟和身體,都還負荷得了時,他們不覺得苦 漸漸的,父親老了,母親老了,姊妹也都有自己的家庭
躺在床上的王曉明,頭髮白了,身體胖了,依舊動不了 父母在幫曉明翻身的時候,也漸漸的,感覺到有點吃力
父母年紀大了,體力不支,也時常自己身體感到不舒服 父母親,為了照顧王曉明,在自己房間內,裝了監視器 隨時可以看到曉明,是不是該吃飯?是不是該換尿布了
終於,父母都知道,曉明不可能會站起來,會復原了! 父母向政府請求,他們沒有能力了,讓王曉明安樂死吧!
政府和一些衛道人士,機構,都不答應,讓王曉明安樂死 說這樣的行為,很不人道,也很不符合,民主國家的條例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